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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专业
会计学__北京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沟通企业和国家之间的桥梁!
学制: 2.5 年 累计报读: 2519
选择层次:
高起专 高起本 专升本








报名对象
北京理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以在职、从业人员的学历教育为主。
报读“专升本”层次,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证书。
报名办法
全年组织报名,春秋两季注册。
报名方式
北京理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可通过奥鹏教育学历业务官网(www.open.com.cn)在线报名缴费。
学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实名注册的手机号码和身份证件号码,即可完成报名。
温馨提示:
入学测试和免试入学条件,详询学业顾问 立即联系学业顾问>>
报名北京理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各专业,免收报名费和入学测试费。
考试
1.教学模式
北京理工大学网络教育为业余学习形式,教学环节由教材自学+课件学习+网上导学+网上答疑讨论+课程作业+学习中心辅导+考前复习+集中考试+毕业论文(大作业)组成
2.统考
统考是指教育部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实施的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对象为现代远程教育试点普通高校的本科层次网络学历教育的学生。
统考科目按不同学历起点和不同专业类别确定:
(1)高中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如下:
专业类别 | 统 考 科 目 |
理工类 | 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B)(数学专业考“高等数学(A)”) |
文史法医 教育类 | 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B)(文史类专业考“大学语文(A)”) |
其它专业 | 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B)”或“大学语文(B)”由试点学校任选一门 |
(2)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如下:
专业类别 | 统考科目 | 备注 |
所有专业 | 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 | 专科起点本科教育入学考试(自主考试或成人高考)科目中没有“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成绩的,按不同专业须加试统考科目“大学语文(B)”或“高等数学(B)”, 加试科目的选择同高中起点本科学生的专业分类。 |
相关政策详见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http://www.cdce.cn
3.课程考试
最新课程月度考试安排
http://www.open.com.cn/news/show-5264.html
考试成绩
1、学生平时成绩由“在线作业+实践环节”构成,系统平台自动给出结果。对于没有设置在线作业或实践环节的课程,由校外学习中心手动在系统平台上按指定时间录入。执行比例以教学计划为准。
2、课程总评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组成,计算方法如下:
总评成绩=期末成绩×相应比例+作业成绩×相应比例+平时成绩×相应比例(如果开设实践教学环节,在平时成绩中应该包括相应比例的实践考核成绩)。
毕业
参加专科学习的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并达到最低学习年限,成绩合格,可申请毕业;参加专升本学习的学生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还须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申请毕业。毕业时发放国民教育系列的标有“网络教育”字样的北京理工大学的毕业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本科生在校学习最长期限内,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课程平均成绩75分以上、通过北京地区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或通过全国公共英语三级考试(包括笔试和口试)(外地学生可在本省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详见平台通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或“良好”以上,根据《北京理工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获取学位的条件
第一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第二条 通过成人高等教育,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含外国语和教学实验)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达到本科教学计划应有的各项要求,成绩优良,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技能。具体要求如下:
1、所学课程考试各门成绩平均在75分(含75分)。
2、通过北京地区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或通过全国公共英语三级考试(包括笔试和口试)(学位评审时,证书日期在5年之内有效)。
3、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在“良好”或“良好”以上。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年定期对分委员会提交的拟授学士学位的名单进行审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决议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将授予学士学位审批表及相关材料转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远程教育学院。
5、学士学位原则上在毕业当年申报。已经毕业(未取得学士学位)者,在离校后一年内通过北京地区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者,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随下一届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
第三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政治立场、思想品质有严重问题者。
2、在校学习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受到学校或工作单位“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者。
3、在校学习期间考试中有作弊行为者。
4、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
5、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能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或学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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